一、在民法典中,并没有对自书遗嘱做出时间限定,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上述规定,自书遗嘱所规定的形式要件是:
(一)遗嘱人亲笔书写,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打印;
(二)有本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同时,自书遗嘱也应具备其他形式遗嘱的基本要件:
1、立遗嘱人有民事行为能力;
2、立遗嘱人立遗嘱时,系亲自实施该民事行为;
3、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个人财产;
5、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