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缴纳,具体车船税纳税申报期限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例如,河南省人民政府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以内,纳税人可以在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办理车船登记、检验以前任一征收期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纳税人没有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车船税的纳税期限为纳税人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办理车船登记、检验的当天。
2、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