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间是否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约定。我国目前的《民法典》除了规定夫妻财产共有外,还规定了夫妻分别财产制度。即,夫妻之前可以将共有财产约定为分别各自所有。在这样的约定下,夫妻两人各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对各自所有的财产都有完全的支配权,如果一方为了个人事务向另一方供款,其本质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并无不同,对此种借条的有效性应予以确认。
2、如果夫妻之间没有进行财产约定,而且也没有个人名下婚前财产的,这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部债务要视该笔款项的用途而定。根据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