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效力,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合同如果成立后生效,则会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
合同生效的条件要根据《民法典》第143条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来确定,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上述三个条件是民事法律行为能够合法的一般准则,当然也应适用于当事人签订合同这种民事行为。
二、所以,要确定合同的有效性,也应当具备上述三个条件,
我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本条规定及合同的具体要求对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