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独资公司是可以增加注册资本的,这是其权利。增加的程序为若是增资扩股比例超过50%、改变国有控股比例的,应当经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