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刑事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天,并且刑事拘留需要县级上以的公安司法机关批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那么,刑事拘留一般会被关在哪里呢?
刑事拘留羁押地点是在公安局的看守所。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此外还需指出的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的规定,即使这些人符合条件也不得对其适用刑事拘留。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等犯罪嫌疑人,都可以采取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