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拥有合法住所、夫妻投靠等等
办理材料
本人申请、村委会(社区)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贷款购房的提供贷款合同、票据和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等等。
办理地点
户籍地所在派出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实行预约受理
联系电话
辖区派出所对外公布的电话
办理流程
其他户口迁入:经辖区派出所审核同意,经县局批准后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注:符合政策规定经批准迁入城镇落户的必须落为城镇户口,迁入农村的必须落为农村户口,之前未按此承诺执行的各所自行纠正。以上就是关于雄县户口政策的内容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