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员工保密责任书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姓 名)
1、为防止公司员工在职期间泄露或离职后非法使用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成重大损失,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甲方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制订本责任书。
(本责任书所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具体包括甲方非专利技术成果、新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设计图纸、模具、实验数据、研究报告、计算机程序、经营策略、供货渠道、客户名单、财务账簿、价目表、广告策略、市场情报、文件资料、保密性教材等)。
2、甲方允许乙方在职期或离职后使用非甲方商业秘密性的知识及经验,乙方必须保证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保密制度中关于保密方面的规定。
4、乙方离职离岗后,在甲方商业秘密未公开之前,不得擅自使用获取利益,不得披露、允许第三人使用。
5、凡乙方在职期间泄漏或离岗后使用、泄露甲方商业秘密,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将诉诸法律,追究乙方民事、经济、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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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侵害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为因侵权所获利润,并应承担侵害方因调查该侵害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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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商业秘密的,监察等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对侵犯人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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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刑法》第219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6、乙方在职期间或离岗后使用、泄露甲方商业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全额赔偿损失;不能全额赔偿的,乙方须与甲方签定《还款协议书》或提供担保,限期偿还,直至全额赔付。甲方保留追偿权(至少每半年追偿一次)。
7、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