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即原合同及《保修协议》中的发包方或甲方):
乙方(即原合同及《保修协议》中的承包方或乙方):
丙方(物管公司):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以下简称原合同),并就原合同涉及的相关保修事宜签订了《保修协议》(以下简称《保修协议》)。为保证保修期间发生的保修事项能够及时、高效的完成,减少客户投诉,现三方经平等协商,就《保修协议》的具体履行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乙方一致确认,原合同及《保修协议》中所述的“物管公司”“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甲方委托的物管公司”就是本协议中的丙方,本协议生效后,丙方即负责履行原合同及《保修协议》中约定的“物管公司”“发包人委托的物管公司”“甲方委托的物管公司”的相应职责。 同时为保证保修的及时性,保修期内,发生属保修范围的保修事项时,各方同意丙方可以以自身或者甲方名义直接要求乙方履行原合同及《保修协议》约定的保修义务和责任,丙方根据本约定要求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的,均视为甲方已授权丙方代理甲方履行原合同及《保修协议》中的权利,丙方有权按《保修协议》约定的“联系、通知方式”通知乙方,乙方保证按丙方的通知履行原合同及《保修协议》约定的保修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在保修期间发生质量问题后,如甲方、乙方及其他第三方对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及责任有争议的,甲方、乙方同意以丙方对质量责任归属作出的认定为准,丙方对质量责任归属作出的认定结论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自愿同意按丙方作出的认定结论承担保修义务和责任,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第三条 在保修期间发生质量问题后,如果出现《保修协议》第三条2款、3款约定的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可以直接进行处理的情形,甲方同意委托丙方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其它费用等,按零星采购、用工原则和实际损耗情况以丙方工作人员 签字并加盖丙方公章确认为准,丙方无需再提供其他凭证和依据,甲方、乙方无条件认可丙方确认的金额,不再提出任何异议;涉及业主索赔的费用,以甲方或者丙方与业主达成的相关协议约定的金额为准,甲方、乙方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根据上述约定确认的人工费、材料费、业主索赔和其它费用等,甲方、乙方一致同意先由甲方支付给丙方或者业主,甲方支付后由乙方按《保修协议》第三条2款、3款的约定赔偿给甲方,乙方同意甲方从质保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如果根据主合同或《保修协议》约定需要甲方通知乙方后方可从质保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的,甲方现同意委托丙方进行通知,丙方通知乙方后即视为甲方已履行通知义务,乙方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第四条 如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和责任属甲方造成的,由甲方承担维修义务和责任,如甲方委托丙方维修的,由此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其它的必要费用等,按零星采购、用工原则和实际情况以丙方维修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丙方公章确认为准,甲方无条件认可丙方确认的金额,由甲方按月结算支付给丙方。 第五条 本协议是原合同和《保修协议》的必要附件,本协议中的内容与主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以上是关于工程维修三方协议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