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在租赁期内是可以继续住的,但租赁合同到期以后不一定可以续租。
1、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 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经复核仍符合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当退出住房。
2、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 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
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完善租赁补贴制度,结合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
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鼓励地方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租房交由专业化、社会化企业运营管理,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