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中第十九条的规定: 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10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第二十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3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
被电子眼拍到后几天可以在网站上查询到违法信息
也就是说最晚可在违法行为发生十三日后在网上查询到,而根据实际情况,一般在违法行为发生24小时以后就可以在网上查询到相应的违法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