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1、权利要求书顶端不用书写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可以直接书写第1项独立权利要求,它的从属权利要求从上往下顺序排列。有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的,则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分别写在各独立权利要求之后。
2、独立权利要求分两部分撰写:
(1)前序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和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2)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是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这部分应紧接前序部分,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用语与上文联接。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共同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3、从属权利要求也分两个部分撰写:
(1)引用部分: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名称。例如:“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
(2)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它是独立权利要求的补充,以及对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的限定。也应当以“其特征是……”连接上文。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只能引用排列在前的权利要求。同时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时,只允许使用“或”连接。例如:“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这样的权利要求称为多项权利要求。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能作为另一项多重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对象。
4、同一构思的两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合案申请,因而可能存在两项独立权利要求。这时应当确定一项为主要的,作为第一项权利要求,另一项排在后面成为与第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平行的、有独立的法律意义的权利要求。例如:一项产品发明和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发明可以合案申请,这时一般把产品作为第一独立权利要求,把方法作为第二独立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