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拨的土地交了出让金后不能改变性质,改变土地性质需整个地块上的产权人共有向国土局申请并按地价和年期买下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土交易时所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是按限定为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征收的国土使用花费。
2、划拨地指该宗土地建造房屋时,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家划拨的,划拨地在发生交易时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国土部门支付土地收益金,也叫土地出让金。
3、与之对应的是出让地,出让地指该宗土地建造房屋时已经向国土局交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地通常有出让终止年限,通常为50-70年,年限到时前发生交易,不交纳土地收益金,年限到时能够续交土地出让金。除此之外无差别。
4、划拨土地使用权无使用时限的限制,因此,除非政府因规划变换需要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者要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能够无限期使用。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