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选择涉外监管网上发布的合法中介名称。
2、签合同时要明确中介服务公司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出现纷争或意外情况时的退费事宜。
4、违约职责。针对出国留学中介引发的种种纷争,教育部专门制定了一个“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演示文本)”。对于学生因自身原由解除合同,该“演示合同”限定了5种退费办法,分别对应“学生递交入学申请手续,中介未向外方送交”、“中介送交申请资料,学生未获录取通知书”、“学生得到录取通知书”、“中介未递交签证申请资料”、“中介已递交签证申请资料”5种情况下解除合同退费。而合同条款限定,乙方(学生)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申请结果之前一方面解除合同,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就不予退还,只退还签证申请中介花费。目前全国共有22家出国留学中介组织正式使用该留学“演示合同”。相比目前几千家留学中介组织,使用“演示合同”22家组织占比太少,说明该行业发展还不完善规范,引发各种纷争就不鲜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