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判决后能重新上诉。法律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若当事人双方中一方或双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一次上诉。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对一审判决予以改判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