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交付物权效力从合同成立时生效,指示交付物权变动的时间是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发生变动。
1、合同签订时合同即生效,但是物权并未发生转移,因为物权的变动,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动产应交付。而交付的种类中有一种为指示交付,即所有权人指示第三方交付的行为。所以要在通知了第三方后指示交付完成,此时所有权才转移。
2、根据《民法典》第二章第二节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3、指示交付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
(1)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
(2)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特点是买卖在前,交付在后,他人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