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执行案件审查通过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执行程序。
1、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第五十九条因情况紧急,为保障公共安全,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立即执行。法院强制执行非诉执行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应当自作出执行裁定之日起五日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