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备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三方必须严格按下列条款执行:
一、甲方托运货物如实填写,如有隐瞒货物名称,数量、重量、体积及性质,倘若乙方在运输途中为此造成损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二、甲方若不跟人押车,卸货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货物包装必须完整无损。乙方按约定卸货地址按期、完整无缺运到和办理交接货物手续,否则造成损失各负其责。
三、乙方在运输途中,需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货物,倘若丢失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按价赔偿。乙方不得无故耽搁交货时间,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四、有外包装的货物,外包装无损害时,内在货物损坏与否均由甲方负责。
五、配货单位只负责货物运输前的协调事项,货物起运后一切事宜均由甲乙双方自行处理。如有争议之事,配货单位只起中证人作用。
六、此协议三方均认定无疑,需遵照条款执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收货并出具书面收条后,本协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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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终止。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配货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