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亲属不能会见,只能委托律师代理。亲属关系证明一般为户口本。
2.根据《监狱法》第40条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其他亲属或他人,监狱认为对罪犯改造有帮助,经监狱批准,也可会见 。
探监须符合以下条件 :
一、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
二、证件条件。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
1.身分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三.时间条件。这一条件规定只有的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