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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是什么

帮助5人 3.4w浏览 匿名 2022-10-08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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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包括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临时股东大会需要有董事长主持,并提前通知各股东。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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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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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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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东大会可以临时召开吗?
企业股东大会可以临时召开,对于董事人数不足的、亏损达到一定额度的、董事会认为有必要的等情况下,都是可以临时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合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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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投资协议退出条款股权回购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析:
股权回购协议的拟定需要遵循严谨而明确的合同条款体系。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公司或组织的名称以及所在地址;
2.股权回购的详细比例、作价方法及其对应的交易条件和交割日期;
3.关于价款支付的具体期限和方式;
4.针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明确约定相应的责任承担方式;
5.对于可能产生的争议,确定合适的解决途径和方式。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原则上不得自行回购自身的股份。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公司仍有权进行股份回购,例如:
(1)为了降低公司注册资本规模;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进行合并重组;
(3)将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
(4)当股东对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时,可以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6)在上市公司认为有必要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情况下。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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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诽谤罪的要件和认定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诽谤罪,特指蓄意编造且广泛传播不实言论,严重贬低他人人格尊严,破坏其声誉形象的严重违法行为。
诽谤罪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侮辱罪基本相同,即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犯罪的直接受害者是自然人。
(二)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为行为人实施了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对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造成贬损,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然而,单位并不符合犯罪主体的要求。
(四)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心理状态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损害他人名誉的不良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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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是什么?
1、公司内部情况变化,如董事不满规定的人数,公司亏损到一定程度。2、特定主体的请求,如股东、董事、监事请求或提议。3、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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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江西开设赌场罪缓刑几率有多大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开设赌场罪的被告被判缓刑的概率,主要取决于其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是否满足缓刑判决的法律要求。
如果被告人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他们获得缓刑的可能性较大。
一般而言,罪犯如果涉案的罪行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这是他们首次犯法,同时他们具备良好的认罪态度,能够积极赔偿受害者并得到谅解,法官通常会斟酌判刑,给予被告人争取缓刑的机会。
对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便可以被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2)有明显的悔过表现;
(3)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
(4)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重大负面影响。
在宣告缓刑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区域、场所,以及与特定人员接触。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同时被判处附加刑,则附加刑仍然需要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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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哪些
1、董事的人数已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人数,或者没有达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人数的三分之二的。2、公司没有弥补的亏损超过了实收资本三分之一的。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请求的。4、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认为有必要召开的。5、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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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帮信罪属于大案件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在法律领域中并不被视为重大案件,然而一旦构成该罪名,罪犯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通常情况下,此类罪犯将接受为期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留惩罚,同时可能会被课以罚金。
若涉案组织构成了该类罪行,则该组织将承受罚款处分,与此同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也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惩罚,同样可能会被课以罚金。
如在此过程中有触犯到其他同类型犯罪的行为,则将依据较为严重的司法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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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有缓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行为人因实施职务侵占罪而触犯了刑律,但在情节上满足缓刑适用条件时,法院将酌情予以考虑。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
具体而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职务侵占罪的犯罪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后,其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因此,仅当职务侵占罪的犯罪金额达到较大程度且情节较为严重时,才能满足缓刑适用的基本条件。
此外,罪犯还需要具备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有真诚悔过之意、不再具有再次犯罪的风险以及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重大负面影响等诸多因素,方能获得缓刑的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强奸罪东莞律师起什么作用
[律师回复] 解析:
律师在处理案件时,能够深入剖析委托人所面对的案情以及其背后所涉及的利益得失。
所有的司法争端本质上都表达为关于权力与义务之间的纷争。
当众多的当事人因为自身对于相关律法知识的匮乏而产生困扰时,他们得益于选择了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的顾问,这能使这些律师利用其深厚的法律素养及对各类诉讼程序的娴熟掌握,协助他们明晰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定位,从而为之树立起合法行使权益的坚实基础。
律师还具有协助委托人搜集证据的能力。
在当事人决定聘请律师之后,律师有权向相关的机构和个人展开调查工作,以便收集到那些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资料。
此外,律师还拥有查阅案卷材料的权限,这使得他们能够全面地理解案情。
如此一来,便为当事人赢得诉讼,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
在律师接受委托代理诉讼后,他们必须亲自出席庭审,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依法发表意见和提出诉求。
例如,在刑事诉讼中,律师被赋予了辩护人的身份,他们可以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使人民法院能够从辩护一方听取到有利于被告人的观点,进而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律师受聘担任诉讼代理人,他们凭借自身对法律的精深理解,代表当事人行使诉讼行为,并且在法庭辩论中能够抓住关键点,直击问题核心,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
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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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都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已本法和以及公司章程所定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和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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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抢劫罪的数额巨大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抢劫犯罪中数额较大标准的确立:
当犯罪者实施抢劫行为,所劫取的公私财产价值在人民币三万至十万元之间时,即可被判定为属于抢劫行为中的“数额巨大”范畴。
而对于抢劫罪中数额巨大的具体衡量标准,则应参照各地区现行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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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假释的条件是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假释,即指获得被判刑者的人身自由,使其在刑满释放前不再被关押于监狱之中,,条件要求极其严格。
就我国法律规定而言,假释的适用需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一是刑罚时间的限制;
二是犯罪行为人的实质条件。
首先,关于刑罚时间的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要在服刑期间完成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
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来说,则需要在实际执行十年以上方可申请假释。
然而,若存在特殊情况,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则可不必受此执行刑期的限制。
其次,关于犯罪行为人的实质条件,他们必须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确实表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假释之后也不会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
以盗窃罪为例,如果犯罪分子并非累犯,且服刑时间已达原刑期的一半,那么便具备了申请假释的资格。
至于具体的假释程序,当对有期徒刑罪犯进行假释时,应先由罪犯所在的监区(分监区)集体讨论,提出相关意见,然后将名单在罪犯中进行公示,待监狱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以及主管监狱长批准后,监狱方能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假释建议,最后由该院依法裁定是否予以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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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已本法和以及公司章程所定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和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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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主体认定条件是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认定合同诈骗罪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有承担全部刑事责任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组织;
其次,该罪行侵犯了国家关于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以及公共及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再次,犯罪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存在直接故意、明确的犯罪意图,并且其犯罪动机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后,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者掩盖真相等手段,从被害人处获取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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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公安局立案条件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本国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所持有的财务、非法获取他人财产等不当利益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制度以及其自身义务,通过信用卡进行欺诈活动,最终获得财物数额较大的违法行为。
该种罪行在我国的立案标准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1)利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文件获得的信用卡,或者使用已经过期或作废的信用卡,或者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他人员的信用卡,进行欺诈活动,且所涉及的金额必须达到人民币五千元以上;
(2)恶意透支,即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通过信用卡透支的方式获取资金,且透支金额必须达到人民币一万元以上。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两种犯罪类型均对涉案金额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其中,恶意透支的涉案金额相对较高。
对于恶意透支的行为,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行为人已经全额归还了透支的款项及相应的利息,则可以从轻处理,情节轻微者甚至可以免于处罚。
然而,若恶意透支的涉案金额较大,并且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前已经全额归还了透支的款项及相应的利息,同时情节显著轻微,那么可以依法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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