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项目需要土地证
申请手续如下
1、经项目开发前期调查形成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2、在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审批的同时,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上报上述文件,规划部门形成项目建设选址初步。
3、政府审批文件报规划部门审批,形成项目定点规划通知书和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
4、开发商根据定点规划通知书和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完成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包括“四图一书即:总平面图、定位图、竖向设计图、管线综合图、说明书)。
5、持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加上经审定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后,申办开工证前,需申领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至此,规划程序完成。
7、征地拆迁程序:征地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进行,拆迁在取得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件后即可提出申请。
征地、拆迁是项目开工前的重要工作。征地、拆迁工作的完成是申请项目开工的必备条件之一。
8、在项目完成规划程序并且具备开工条件后,向市建委提出开工申请,取得报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