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鞍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要先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解释中没有明确表明如何根据伤残等级来区分赔偿水平,但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水平应该是不同的。
2、鞍山交通事故七级伤残赔偿标准与鞍山居民人均收人有关,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辽宁省、鞍山市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鞍山交通事故七级伤残赔偿标准中伤残、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为:交通事故七级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40%×赔偿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