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据证明借款关系,欠据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据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据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4、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据和欠据,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据和欠据,则是有区别的。
5、借据和欠据的法律效力:借据和欠据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们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据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就是一方借钱给另一方;欠据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可以是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各种情况,总的来说是一方拖欠另一方债务。两者完全不同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