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闯红灯的处罚为扣6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一次记12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相关知识: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