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是以人民法院对有关财产合法有效的司法控制为前提~以换价为中介~以债权清偿,即执行,为目的的一种司法行为。长久以来委托拍卖一直是司法拍卖的实践操作模式~但这一模式却因各种丑闻的频繁爆出而广受社会公众的质疑和嘘声。面对民意~各地方法院也在有意识的寻求改革的突破口~追求一种更为合理有效的发展方式~并逐渐演变出了三种主流的司法拍卖模式~即保守的“上海模式”、创新的“重庆模式”以及激进的“浙江模式”。这三种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相似之处~但却各有侧重~引发的争议甚至是冲突~也好似“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四面开花。有鉴于此~本文希望通过对委托拍卖和网络司法拍卖的应用的具体操作程序进行分析~对比出三种模式在程序操作上的优缺点~并以此为基础探索出一种符合我国当下国情与司法环境的司法拍卖模式。面对这种模式,司法拍卖执行也成为了其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