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实体法看,目前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界定违规建筑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从属性上看,建筑物必须以土地为依托,离开了土地,建筑物不可能存在,依靠土地管理法加强土地用途的管制能够有效地限制违规建筑;从违规问题严重程度看,城市的违规建筑确实要比其他地方违规建筑突出,依照城乡规划法能够处置大部分违规建筑。但仅仅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两部法律所界定的违规建筑,适用范围较窄,事实上,我国法律对违规建筑的限制很多,范围也很广。
2、为了合法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水法第二十四条限定:“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准许,不得在河床、河滩内修建建筑物”;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公路法第五十六条限定:“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建建筑物和地表构筑物”。还有,铁路法第四十六条、民用航空法第五十八条、文物保护法第十一条、环境保护法第十八条、港口法第四十五条、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等实体法条款,分别从分别角度对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作发生限制性限定,有关职能部门在界定违规建筑时,必须充足考虑上述实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