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告房地产出售信息,通过竞拍人竞拍的方式使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
(二)房屋拍卖过户需提交的材料主要有: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
(2)委托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3、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不能提交的,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证书的注销登记;
4、房屋转让合同(原件,法院判决的除外);
5、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
6、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7、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8、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9、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10、单方申请的,提交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11、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