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关系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
2、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3、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
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也可以对该第三人主张其原来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