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
1.现有利益。投保人已经实际取得的经济利益。
2.合法的、预期的利益。由现有利益产生的将来可以获得的利益。
3.责任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其法律上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具有保险利益。
4.信用或保证利益。权利人对信用的安全具有保险利益,义务人对请求保险人对信用给予保证具有保险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第五条,投保方提出投保要求,填具投保单,经与保险方商定交付保险费办法,并经保险方签章承保后,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保险方并应根据保险合同及时向投保方出具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