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特点有:
1、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为婚前财产或一方的个人财产;
2、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例如,一方专有的人身损害赔偿等;
3、依法订立的约定财产制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