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不实应当分情况讨论:
一是民事责任,检举人举报不实有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此时检举人应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如果检举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较重但构不成犯罪的,检举人需要承担行政拘留、罚款的行政责任。
三是党纪处分。如果检举人是党员干部,其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刑事责任。如果检举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成立诬告陷害罪,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如果检举人并非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