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合同效力风险:
一、严格计划和策划招标投标活动,同时也应当做好合同规划工作。
二、对于施工合同的范围、项目管理目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的限制约定、指定品牌或供应商的限制予以明确,避免出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三、正确编制工程量清单,并委托专业机构测算后合理成本线,便于在合同对价的前提下选择正确的施工单位,而非一味地低价中标,并最终导致品质没有保证。
四、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起草,建议选择法定文本或具有良好交易习惯的示范文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