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
(乙方)至
工程项目从事监理工作,并订立合同如下:
一、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作安排,遵守监理工作律(具体条款见附件),否则,全额扣发违约金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 聘用期:自
至
日止
三、 聘用期待遇:
(一)每月根据现场天数,按
元/月(人民币)的标准支付现场补贴。
(二)休假时间:原则上,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每月可享受一次4天假期(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外地人员每年可报销二次往返路费,同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等(具体休假时间由驻地监理处长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要求统筹安排)。 家属来工地探亲路费自理,如在工地食堂就餐则按工地食堂的伙食标准缴纳伙食费。
(三)聘用期间,一切医疗、养老、劳动保险待遇及加班费已包含在上述待遇中。
(四)如本合同期内受聘人调往其它项目,则根据其它项目情况另行签订劳动合同,签定合同之日起本合同自己失效,本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转入新项目于当年12月工资一并发放。
(五)往返路费及休假补贴均在当年年底一次发放。对自行辞职者或被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廉政合同规定者,路费、休假补贴及年终质保金均不发放。
四、甲方的权利
(一)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工作;
(二)检查考核乙方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没有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有权酌情按本合同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处罚。
五、甲方的义务
(一)乙方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报酬;
(二)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六、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履行劳动合同,有按合同约定领取劳动报酬的权力:
(二)享有获得劳动安全保障的权利:
七、乙方的义务
(一)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尽职尽责,圆满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八、奖罚规定 根据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书内的管理条例制定以下奖罚规定。
(一) 违约金
1、每月按
扣留违约金。
2、违约金用于支付违反监理劳动合同及附件一《监理工作纪律》、监理劳动合同附件二《管理办法》和《廉政合同》费用。
3、监理人员从进场至当年年终(12月结束)止,如能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离职,遵守廉政合同规定,则于12月现场补贴发放时一并返还所扣留的全部违约金。
4、凡省、市质监站、业主、总监办在工程质量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例行检查巡视中发现问题进行处罚的,则按上述规定对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进行扣罚:扣罚比例原则是:正、副驻地5%,有关专监或组长25%,相关监理员70%。
(二)奖励 本驻地办年终考评优秀者,按违约金的3~10个月的数额奖励优秀监理人员。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经甲方年终考评不及格或业主、监督站考核不合格;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
4、乙方因病住院或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坚守工作岗位的;
5、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6、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不或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7、乙方不服从甲方休假制度;
8、聘用期间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监理证、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供业主或质监站审查。如查出持假证者立即清退出场,扣除当月工资及全年质保金,并解除合同;
(二)乙方有正当理由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
(三)乙方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四)乙方被业主、监督站开除或受聘用期间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出辞职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全额扣发乙方违约金。
(五)聘用期限界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需续聘,则甲、乙又方再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十、乙方所有经济、法律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十
一、受聘期间,乙方不得另行兼职; 十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日期: 日期:
以上是关于监理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