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由监事的原由导致的公司损失,那么就需要承受法律职责。《公司法》第148条限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职分务时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限定,给公司导致损失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职分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为促使监事依法为公司利益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使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得到恢复或赔偿,《公司法》明确限定了监事违法执行职务给公司导致损害所承受的法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