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近日,南宁高新区印发《南宁高新区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该《方案》明确了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责任主体,要求责任主体在2016年12月前,完成行政执法公示内容的整理和规范工作,以南宁高新区电子政务网站为主要平台,办公场所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示栏等载体为补充进行公示,便于执法对象及时获知。公示的内容主要有行政执法机关权力清单、执法依据、裁量标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和救济途径等并将实施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中进行考核评价,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通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有利于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从源头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维护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