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购车,一般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约定该车辆为一方个人财产的;或者车辆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的;又或者车辆是一方用自己个人财产全款购买,且主张车辆归自己所有的,则婚内购买的车辆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