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关于2014南京户口政策:
《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宁政发〔2004〕140号):
第六条 市区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公安机关受理:
(三)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
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交 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购房入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