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市2004年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继续促进有能力在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进一步降低准入条件,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意见稿中,包括引进人才落户、购房入户、稳定居住就业落户、积分入户、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市内迁移户口等入户条件方面要进一步放宽。中金网3月15日
其中,购房入户条件中,在佛山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都可以入户。稳定居住就业落户则要求,在佛山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证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以上是关于2016佛山户口迁入条件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