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回购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该项目地块土地出让合同,甲、乙双方就安臵房回购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回购范围:乙方按土地出让合同要求标准建设安臵商业房,政府按约定的为准 ,建成后政府全部回购。
二、回购房单体设计方案报送甲方审查签署确认后,乙方报市规划部门审批,并负责按规划实施。
三、回购价格:政府回购商业房价格均为 元/平方米,政府回购安臵房之外的建筑面积产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坚持高标准规划、高品位建设安臵房,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五、乙方的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应符合市政府关于招投标的相关规定,由甲方配合在市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完善相关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