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有:
1.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2.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3.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4.在商标侵权行政处理过程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