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共同财产的义务,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相对应的,夫妻一方不得妨碍另一方平等的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负担的义务包括,
(1)家庭生活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
(2)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存在连带责任,
(3)因管理共同财产所花费的费用应当由共同财产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