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布破产的,会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此时债权人要在接到清算组成立的通知后三十日内,或者知道清算组成立的公告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