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内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总计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