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经营的,则产生的债务由家庭承担。如果是个人进行经营的,则产生的债务由个人承担;但如果虽然是个人进行经营,但经营产生的收入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了的,则债务也应当由家庭来承担。
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则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 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吸夫妻-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