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购买北京市房产及向有关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手续。
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及代交相关税费。
三、签署有关该房屋交易过户的所有文件。
四、代为签署律师事务所办理按揭的全部法律文件。
五、代为签署银行发放该笔贷款所需的借款合同等全部法律文件。
六、代为签署关于上述房屋抵押登记事宜的全部法律文件。
七、代为投保上述房屋的房屋保险。
八、代为交纳办理按揭贷款的评估费、律师费、保险费等一切贷款发生的费用。
九、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十、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办完为止。 十
一、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承认。 十
二、本委托书由我签名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