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对侵占、职务侵占,不够刑事处罚的,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解决,不能给予治安处罚。
1、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民法典规定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2、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受害人应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另外,对职务侵占的行为人,其单位可给予开除或其他处分。
3、如果职务侵占不够立案标准的,是可以当作治安案件处理的,公安机关是需要给予行为人一定的治安处罚的。同时受害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赔偿自己损失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八条
【国有财产的保护】国家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