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仓储保管合同的基本要求是:
1、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必须选择保管条件优、保管水平高、信守合同、收费合理的保管方,特别是要根据储存货物自身的质量、牲和对储存的技术要求来选择。
2、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核心要求是安全、稳妥、保质、保量储存货物,因此签约时应重点把握住货物入库、验收和出库、验收两个环节,要把验收方法、标准以及交接手续条款定清、定准。
3、由保管方代办运输的条款中,应明确规定保管方有按期作好进站准备、向车站港口申报车船的托运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