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完整且详细的建筑施工合同,是日后发生争议的首要证据。在目前的建筑业,很多工程其实都是个人招揽承包,但挂靠在某某建筑公司名下,切忌,目前法律并不认可个人承包工程。有的人非常不具备法律常识,以个人名义与发包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直接导致合同无效,对于后期索要工程款非常不利。因此,承包方的主体必定是建筑公司(对于建筑工程的主体问题,日后有时间再作探讨)。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对各自的权利义务约定明确,切不可模棱两可。在发包方强势承包方弱势的情况下,任何简单不明确或者模棱两可的合同,最终都只会让承包方自身处于不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