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安机关并不是按刑事案件来处理,而是根据其职权对妨碍公务的违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事件中的受害人个人不能要求加重处罚。受害人健在,其家属无法提出相关要求。
民警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受到伤害,一般由所在单位负责。民警受到的伤害程度,可以作为处罚轻重的依据。严格来说,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虽然其人身受到不法伤害,也不是法律上说的“受害人”,自始至终,民警与不法分子不存在民事关系,并不能行使民法或刑法上受害人的权利,其人身受到的伤害只能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获得补偿,其个人不能针对不法分子提出赔偿或提起诉讼。因其是公务员,只能针对政府,向政府提出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