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是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通过发行和认购股票筹措资本或资金而建立的企业,而上市公司指的是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上市报告书
②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④公司营业执照
⑤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⑥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